類  別:其他時  間:2004/8/11 下午 09:14:37
姓  名:jawey性  別:
留言標題:法拍屋內仍住有前租賃之承租戶?
留言內容:您好: 請問如果購得一棟"法拍屋",但法拍屋中仍有住戶 居住,此住戶是與前屋主有租賃合約之關係,並且 租賃契約未到期,請問那該如何處理?謝謝!
回覆留言答覆如下 : 根據民法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舊有的租約確實有些讓想買法拍屋的客戶怯步,但是只要注意幾個原則,例如:一. 舊租約是否有經過公証,或者租約長達五年以上。二. 租約存續期間是否有與抵押權相牴觸 ( 即租約是在抵押前或抵押後的差異 )。三 . 承租人是否有實際支付現金之行為。以上幾個小細節都是判斷是否能夠繼續承租給舊住戶的重要關鍵,當然.........還有其他的應注意事項可以幫助您判斷是否可以續租又不會有收不到租金的困擾,畢竟碰到爛房客或欠租又避不見面的傢伙.......... 真的會很傷腦筋。 敬祝您事事順利,有問題就打電話給我吧 ......... 很樂意為您服務 , 0937- 060- 880 詹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