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法規時  間:2004/4/4 下午 02:47:36
姓  名:陳小姐性  別:
留言標題:待拍屋內有人居住
留言內容:法院資料中是書明點交的,但實地看了一下,屋主還住在裡面,而且似乎真要交屋時,也沒那塺容易讓他搬走 想請問:若是遇到此類問題,如何處理? 是不是都需要付出一筆所謂的搬家費?
回覆留言 陳小姐 您好 : 一般拍賣房屋在法院公告資料中 , 雖然顯示是點交的狀態 , 不過大部份的佔有狀況幾乎都還是有人居住 , 比例高達九成以上 ...........所以 , 標購之前的徵信調查手續及 標到房子之後的協調談判搬遷事宜 , 都要認真的做功課 , 歡迎您來參加本公司的法拍研討會 , 可以學到不少技巧喔 !!! 總管理處 黃副理敬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