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法規時  間:2006/3/18 上午 02:10:18
姓  名:何瑋軒性  別:
留言標題:應買時間先後順序之認定
留言內容:請問應買順序之認定是以同一天送到法院均視為同時到達嗎?如果送達時間在上午8:30以前〈法院開門前〉可否主張此送達無效?因為這樣法院就有可能可以黑箱作業。懇請知道答案的人士,幫我解惑
回覆留言您好:應買的順序認定是依照遞狀應買的時間來看,在送狀紙時收狀人員會幫您蓋上遞狀的時間,所以都是很公平的!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