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房屋時  間:2013/3/15 下午 06:21:10
姓  名:性  別:
留言標題:中國金典社區有法拍屋嗎?
留言內容:在另一個網站有看到這個社區有法拍屋 可是打電話過去問他們說這停拍了 請問停拍有哪些原因?
回覆留言蔡先生您好~停拍的原因通常為以下幾種可能:(1)債權人未登報(可能債權人與債務人協商還款中,約一個月法院還會再公告拍賣) (2)未送達:債務人未收到拍賣公告(約一個月∼三個月,法院重新送達後會再公告拍賣,債務人拒收或不在,債權人則要聲請公示送達,登報通知了)。 (3)債權人聲請延緩執行,可延緩三個月,到期又可延緩一次,共可停六個月。 (4)債權人撤回本案之執行,可調閱謄本得知查封限制登記是否撤銷。 (5)債務人提出明確擔保,其債權人亦同意.當債務人能提出擔保而且也經債權人同意時,執行法院應停止拍賣 (6) 拍買公告上之公告有錯誤拍買公告上公告之錯誤,例如:是否有 點交、底價金額、保證金金額、抵押權是否塗銷等公告有錯誤之情形,執行法院則應停止拍賣。 (7)拍賣條件變更影響到拍賣條件變更之原因,例如:點交之案件因第三人主張有租賃關係,並經確認無誤者;抵押權是否為塗銷之情形、應買人之資格條件有所變更等。 (8)未按時公告 依強制執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拍賣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四日。」民國二十三年抗字第2085號判例:「不動產之拍賣期日距公告之日至少須有十四日,民事訴訟執行規則第六十五條第一項訂有明文,此項期間徵之同規則第六十七條之規定,必須該公告已揭示於 執行法院,及不動產所在地之後,始能起算。」,相關問題歡迎電洽業務部吳協理0800-377-777,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