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法規 | 時 間: | 2009/4/20 下午 12:52:23 |
姓 名: | 林小姐 | 性 別: | 女 |
留言標題: |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 ||
留言內容: | 假如法拍屋上有註明(撤回),是屋主已經償還債務了嗎? | ||
回覆留言: | 林小姐您好~何謂「撤回」:即法院拍賣物件於拍賣前(含當天開標前),經債權人提出撤回拍賣申請,則該案即歸消滅不再拍賣,且案號消失結案不會再出現(但債務人若干年後又還不出錢,還是有可能再以其它案號再行拍賣),通常要叫查封拍賣債權人撤回拍賣不是那麼簡單,最常見的就是債務人或承租人提出足以讓查封債權人滿意的債權清償或其他抵押物。相關問題歡迎電洽客服部宋副理(02)2786-4567,很高興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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