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房屋時  間:2008/11/17 下午 10:30:25
姓  名:李先生性  別:
留言標題:請問一下。
留言內容:你好有幾個問題可否請教一下?不勝感激 1.本人在高雄有委託代標公司標購(付成交價的百分之2)了一間有點交法拍屋,當初該公司給的資料是80.9坪2年6房+平面車位,且保證不是毛胚屋。得標後看到屋的狀況是2年隔成2房3間衛浴和開放空間+上中下的上層機械車位。 2.請問毛胚屋的定義如何?我看得房屋狀況是有地板磁磚、而牆壁只上底漆,還有消防管路,因得標的房屋沒鎖門。 3.此間為三間打通有三個門牌號碼,有三個門且封閉了兩門,但法院公告的門牌出入與實際大門出入不一,且代標公司也未查證原是138號進入現為142號進入。 請問我可以告他廣告不實嗎?可以扣他委託費嗎? 4.目前我已取得產權過戶,請問我可以去看房子了嗎?還是要等點交後才可以去? 5.管委會主委要我繳交之前屋主所欠的管理費的三分之一,這樣合理嗎?他有權阻止我進出大樓嗎?我該怎麼處理,是報警嗎還是請調解委員會?
回覆留言李先生您好~(1).(3):您與此代標公司之間屬於消費爭議,處理方式可分為申訴、調解及消費訴訟。 a.第一次申訴: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消費者保護團體、或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消費者服務中心分中心申訴。 b.第二次申訴:消費者於第一次申訴未獲妥適處理後,得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進行第二次申訴。 c.申訴:依消保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消費者依該法第四十三條申訴而未獲妥適處理時,向直轄市或縣(市)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d.若您不想那麼麻煩,也可以選擇進行消費訴訟;或於申訴、調解不成時,在進行消費訴訟也可以。(2)毛胚屋通常是指是在房屋成形後,還未整修美化,屬於二次施工前的狀態。此時已經具備實體,結構、隔間與動線規劃完成的建物,但也僅止於灌漿完成的赤裸水泥牆雛形,連地板、磁磚、衛浴設備到水電管線都尚未配置。(4)建議您還是申請法院點交後再行看屋,就算是空屋要是未經法院點交程序就開鎖進去看屋。萬一債務人故意設下陷阱,一方面聲稱掉了很多貴重物品,另方面警告得標人擅闖民宅,準備報警處理,後果將不堪設想。(5) 很多法拍屋在拍賣之前已積欠大筆管理費,如果拍賣公告有註明得標人必須補繳前手管理費,則補繳為拍賣條件之一,拍定人不得拒絶;但大部份的拍賣公告未加註此條件,則代表該拍定人無補繳義務。通常是以權狀過戶日為繳交管理費的起始日。若還有相關問題歡迎電洽:2783-3300法務部宋經理,很高興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