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法規時  間:2008/9/28 上午 10:41:50
姓  名:菜鳥性  別:
留言標題:請教:第4拍是打52折嗎?
留言內容:請教:第2拍打8折,第3拍再打8折是64折,第4拍再打8折是52折了,是嗎?請指導。謝謝!
回覆留言您好:依照強制執行法, 第九十一條 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而到場之債權人於拍賣期日終結前聲明願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依該次拍賣所定之最低價額,將不動產交債權人承受,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其無人承受或依法不得承受者,由執行法院定期再行拍賣。 依前項規定再行拍賣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減數額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第九十二條再行拍賣期日,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於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者,準用前條之規定;如再行拍賣,其酌減數額,不得逾減定之拍賣最低價額百分之二十。 所以針對您的問題,正常來說都是減價百分之二十,但有時侯可能只有減價百分之十而己,這都是要看法院所訂的底價囉~希望回答的部份對您有幫助。(02)2786-4567鄭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