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法規時  間:2008/8/2 下午 04:18:56
姓  名:林弘雄性  別:
留言標題:第三拍流標後已公告,未滿三個月,又公告第四拍
留言內容:你好,請問我有一塊地,第三拍流標後已公告應買,但才過一個多月,未滿三個月,法院又公告要第四次拍賣,且第四拍之底價是第三拍底價的八折,請問這種情形,可能是什麼原因? 是否代表有人願意最低以第三拍之底價標購? 還是,代表有人願意最低以第四拍之底價標購?謝謝
回覆留言林先生您好:應買公告未滿三個月馬上就排定第四拍日期,主要是因為債權人申請法院拍賣第四拍,並不代表有人要買~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02)2786-4567陳代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