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法規 | 時 間: | 2008/8/2 下午 04:18:56 |
姓 名: | 林弘雄 | 性 別: | 男 |
留言標題: | 第三拍流標後已公告,未滿三個月,又公告第四拍 | ||
留言內容: | 你好,請問我有一塊地,第三拍流標後已公告應買,但才過一個多月,未滿三個月,法院又公告要第四次拍賣,且第四拍之底價是第三拍底價的八折,請問這種情形,可能是什麼原因? 是否代表有人願意最低以第三拍之底價標購? 還是,代表有人願意最低以第四拍之底價標購?謝謝 | ||
回覆留言: | 林先生您好:應買公告未滿三個月馬上就排定第四拍日期,主要是因為債權人申請法院拍賣第四拍,並不代表有人要買~若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02)2786-4567陳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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