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中央社發布日期:2009/07/10
中央住宅補貼 北市府:15日起受理申請(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9日電)配合內政部辦理 98年度住宅補貼措施,北市府都發局今天指出,自 15日至8月14日為止,設籍北市符合相關規定者,可在租金、購屋貸款利息、修繕住宅貸款利息3項補貼擇一辦理。   都市發展局表示,中央這項住宅補貼措施,包括「租金補貼」4467戶(每戶每月最高補貼新台幣3600元,補貼 1年)、「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862戶(最高可貸220萬元,期限 20年)、「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593戶(最高可貸80萬元,期限15年)等3項。符合規定市民可擇一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都發局官員說,這項住宅補貼措施包括「家庭年收入」等相關申請條件,並採「評點制」排定申請人是否獲得補貼,也就是合格申請人數如超過北市本年度可辦理計畫戶數,依申請人收入、弱勢條件、家庭成員人數等因素評點,按評定點數高低順序,核發補貼證明。   有意申請的台北市民,可至都發局南門辦公室(北市羅斯福路1段8號10樓)免費索取申請書,或內政部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下載。在申請期間內,併同應附文件,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都發局南門辦公室辦理(收件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4時,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