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財政部發布日期:2003/12/2
法拍屋貸款有保障了
財政部日前核准國內產險公司首張為購屋者設計的「法拍屋貸款信用保險」。該新保險商品主要針對法拍屋拍定人可能發生之人身風險與標購之法拍屋遭受火災、天災等風險事故,致法拍屋拍定人未能依約償還法拍屋信用貸款之風險所設計,其目的在藉由提供金融機構與拍定人(借款人)之間信用風險之保障,協助法拍屋交易之順利進行。 一般而言民眾在購買法拍屋時,須先繳交二成保證金,並應於得標後七天內繳清剩餘的八成尾款,由於二者須以現金繳交,因此如何順利籌措資金對於購屋人尤為重要。實務上,繳付二成保證金對有意購買法拍屋者尚無問題,然而尾款部分,因金融機構無擔保放款取得不易,使許多有意購買法拍屋之民眾轉向親友或其他管道周轉短期借貸,俟辦理完成過戶後再轉向銀行辦理房屋抵押貸款,在籌措資金不易且成本高之情況下,導致有意購買法拍屋者裹足不前。有鑑於此,國內產險公司爰設計首張「法拍屋貸款信用保險」,凡具正常職業、收入穩定並經向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無信用不良之紀錄之民眾,有意選購各地方法院或公正第三人依強制執行法拍賣之不動產者,均可透過本保險商品之功能,而順利向金融機構借得購買法拍屋之尾款資金。 該保險商品之主要特性如下: 一、承保範圍:係以法拍屋拍定人在貸款期間不幸發生失業、破產、死亡、或是法拍屋遭受火災與天災等事故,導致法拍屋拍定人未能依約償還法拍屋信用貸款予被保險人,而被保險人(金融機構)依保險契約約定追償無著而受有損失者,該公司就被保險人之損失負賠償之責。上述損失指借款人之貸款餘額,不包括利息及違約金。 二、保險期間:本保險商品之保險期間為一年。惟對於每一借款人之保障期間,則為信用貸款撥款日起至金融機構取得該法拍屋抵押權止,按一般實務作業所需時間大約不超過三個月。 三、保險金額:每一借款人之保險金額,按法拍屋得標金額八折計算。 四、保險費率:本保險商品之保險費率大約為千分之六至九,以得標金額三百萬元的法拍屋為例,保險費大約為一萬五千元至二萬二千元不等(須視金融機構之自負額而定)。 「法拍屋貸款信用保險」商品之推出,不僅提供金融機構與法拍屋借款人間之短期資金融通的風險保障,間接亦可活絡法拍屋交易市場,對於國內不動產交易市場有其正面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