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聯合報發布日期:2008/11/26
基隆頂樓加蓋 合法了 (聯合報)
【聯合報/張源銘】   基隆市議會昨天審議通過基隆市政府上次自行撤回的合法建築物屋頂搭蓋防漏設施自治條例,未來屋頂搭蓋鐵皮屋頂,只要符合規格,就免去被拆除的命運。   通過的條文規定可搭蓋的建築物為5樓以下、建造達10年以上平屋頂之合法建築物,條文修正主要在於屋頂平台面對道路或基地應留活動頂蓋式避難空間,為免漏水,得設置牆壁區隔。   以及現有屋頂已搭蓋完成經查報有案之違建鐵皮屋,如使用人願意依照本自治條例規定修改至符合可搭蓋之高度,也就是淨高1.5公尺,屋脊小於1.7公尺,四周不加設壁體或門窗,並經申請核可者,則可免予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