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蘋果日報發布日期:2008/11/11
海砂屋不拆 屋主最高罰6萬(蘋果日報)
【蘋果日報/許麗珍】   一九九○年代爆發海砂屋事件,因少數住戶不配合,至今十七年北市仍有四十三案共兩千三百多戶海砂屋未拆除改建。北市議會昨公布已二讀通過俗稱「海砂屋自治條例」的「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估下月完成三讀後公告實施;未來應拆卻未拆的海砂屋,將可罰建物所有權人最高六萬元。   實施後可加速重建   住家遭鑑定疑為海砂屋的一名住戶說,社區海砂屋問題已困擾多年,但因部分住戶擔心曝光後房價下跌,多半自己修補了事,但情況日益惡化,連家裡的天花板都會掉粉屑,她很支持自治條例處罰拒改建的「釘子戶」。   北市建管處昨表示,列管的四十三案海砂屋多為集合式住宅,其中十七處住宅、總計八十七戶,連提出「海砂屋全面鑑定報告」的共識都無法達成,其他經鑑定須拆除或改建海砂屋,有的仍未申辦重建或補強,自治條例施行後預期可加速重建。   建管處指出,自治條例另將國宅納入海砂屋獎勵措施適用對象,包括容積獎勵、每戶二十萬元補助費、稅捐減免等,以及海砂屋完成補強或防蝕處理後,須經原鑑定機關複核簽證,完工後或指定期限屆滿後三十天內,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費用,逾期不受理。   北市海砂屋自治條例新增內容:   .經鑑定為海砂屋後逾期未拆者,處建物所有權人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得強制拆除。   .未來國宅若鑑定為海砂屋,適用海砂屋獎勵措施,包括放寬容原容積率、每戶20萬元補助費等。   .海砂屋完成補強或防蝕處理後,須經原鑑定機關複核簽證,完工後或指定期限屆滿後30天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費,逾期不受理   實施時程:北市議會已二讀通過估12月三讀後實施   影響戶數:目前列管的43件海砂屋案,共2341戶   洽詢:1999   資料來源:台北市建築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