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網路地產王發布日期:2008/11/05
地價稅繳納有學問 確實登記省最多(網路地產王)
【網路地產王/劉純妦/綜合】   一年一度的地價稅於本月1號起開始徵收,財政部賦稅署也推出多元化繳費的便民服務。除此之外,賦稅署也提醒民眾,如果土地登記名目為一般用地者,會較自用住宅用地的稅金,高出近4倍之多,因此民眾應於當年度的9月22日前,向所在地的稅務局申請變更,才能正確節稅。 ■ 土地登記名目不正確 稅款最高多繳4倍   地價稅從今年的11月1號起開徵,12月1號是最後繳費期限。地價稅中,又分成一般用地和自用住宅用地等項目徵收,賦稅署指出,一般用地的基本稅率從10?起跳,隨著土地擁有人在同一縣市土地的地價總額高低,最高可累進到55?。相較於一般用地,自用住宅用地的稅率,則一律採2?的比率來進行課徵,且並不累進,換算下來,兩者所需繳納的稅額,最多可相差4倍以上。   也因如此,所以過去常有民眾反應,自己所需繳納的稅金,怎麼會比鄰居高出許多,賦稅署說明,如房屋為自用住宅的用途,且土地是所有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即可在辦理戶籍登記的同時,將該筆土地申請為自用住宅用地。就算當下沒有申請,則也應該於每年9月22日前完成自用住宅用地申請,經申請核定者,當年則可適用自用住宅的2?稅率。 ■ 繳稅更便利 7種方式任你選   賦稅署也近一步指出,稅額在新台幣2萬以下者,可到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等四家便利商店繳納,但需要自行負擔6元的手續費。除此之外,還有現金臨櫃繳納、信用卡、轉帳繳納、ATM繳款、電話語音,和網路銀行繳款等多種管道可以減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