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民生報發布日期:2004/03/04
抵利型、理財型房貸 稅不稅有差異
抵利型房貸和理財型房貸,這兩檔新興房貸商品,外表神似,內容卻差異大。因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昨天強調抵利型房貸有稅負問題,引起貸款人與銀行業者的高度關切,事實上,銀行房貸主管人員吐露,這兩個孿生兄弟,「稅不稅」大有差異,光就稅負考量,抵利型房貸反而較理財型房貸略勝一籌。 台北市國稅局昨天針對去年問世的抵利型、免息型、無息型房貸所搭配的存款部分,重申只要有屬於存款帳戶部分有利息收入,銀行依規定仍要辦理扣繳,寄發扣繳憑單給客戶。 銀行房貸主管人員一看此說法,驚呼:此言差矣,同樣是抵利型房貸,不同銀行有不同作法,根本就拿不出存款扣繳憑單來,但要開出房貸利息支出證明,倒是容易。 去年才問世的抵利型房貸,今年才會出現相關課稅、報稅問題,但是抵利型房貸各銀行設計不同,會出現不同的狀況。以台新銀行的作法為例,採取的是貸款本金直接扣抵存入款項,以餘額計算貸款利率;舉例來說,貸款本金500萬元,存入200萬元,銀行直接按300萬元貸款本金餘額計息房貸利息支出,而存入部分完全沒有利息收入,反之若存入金額已高出貸款本金,才有利息收入。 而上海商銀的作法是根本就將抵利型房貸中,屬於「特種存款」部分的利率訂價就是0%,存款部分原本就設定無利息收入,更沒開立扣繳憑單的問題。 當初基於系統方便,有部分銀行將抵利型房貸中存款部分,直接以貸款利率當做存款利率,才會衍生存款利息收入,須開立扣繳憑單的問題;但銀行強調,國稅局此一重申規定,對客戶權益並無影響,因為貸款人在申報綜所稅時,仍舊可以將房貸利息支出,自行沖抵存款利息收入,以餘額列報綜所稅的列舉扣除項目,最高可達30萬元。 而上述抵利型房貸,存貸利息可以沖抵的特色,就是孿生兄弟理財型房貸所沒有的。抵利型房貸和理財型房貸其實很像(詳見附表),但因理財型房貸多數是1年期循環動用型的設計,動用目的多數為投資或周轉,並非為了購屋,絕大多數銀行對理財型房貸戶不開房貸利息支出證明;而抵利型房貸原本就是平均攤還型的20年期房貸,辦理銀行一定會開立房貸利息支出證明給客戶,而客戶只須證明貸款和購屋時間相近,即使轉貸,只須說明新貸額度未超過原貸銀行餘額,日後有錢還貸款,想投資還可再動用,理財和節稅同時兼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