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時報資訊發布日期:2008/05/20
大戶節稅 買豪宅不如買店面
富豪買房子,除了自住需求與彰顯身分外,最大的好處是可以節稅,所以有錢人買豪宅一點也不手軟。其實,擁有一間店面,可節稅的空間更大,尤其是店面的評定現值與市值差距最大,而且還能當包租公收租,效益最高。  勤實佳會計師事務所所長林敏弘表示,房屋稅並非以購買市值估算,而是依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來計算。通常,二者相加都比市值小,所以繳納的房屋稅相對較少。而豪宅市價愈高,差額就愈大,可節省的贈與稅就愈高。  所以,對大戶而言,與其送給兒子大筆現金,還不如拿錢買豪宅送給兒子。舉例來說,一位企業家打算在兒子新婚時,贈與2億元的現金,若按照贈與稅法,企業家贈與兒子的2億元現金,應課徵贈與稅,課徵計算方式是用2億元扣除111萬元的免稅額,再乘上50%的稅率後,總計必須繳納9,944.5萬元的贈與稅。  但如果不直接贈與現金2億元,而是將2億元購買豪宅來贈與兒子,所課徵贈與稅的標的,就是以房子的評定現值及土地的公告現值為基準,房地產人士說,這個價格通常是市價的6折左右。  依此估算,2億元的豪宅打6折,則是1.2億元,也就是說,以此換算課徵贈與稅為5,944.5萬元,與直接贈與現金的方式相較,買豪宅足足可節省下4,000萬元的稅款。  而店面的評定現值與市值差距更大,是最被嚴重低估的房地產類型,因此更有節稅空間。  林敏弘以位於忠孝東路四段、復興南路口的三角窗店面「雄獅旅遊」為例,因房屋的評定現值是以整棟樓為評判基準,並不會因為是一樓店面而有增值效果,所以儘管雄獅旅遊已具備高達近3億元的市值,但以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下來,可能只有3,000萬元,燙金店面嚴重被低估。  而擁有店面還能賺到租金,當個安穩的包租公,買豪宅真的是不如買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