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中央通訊社發布日期:2008/02/21
綜所稅大調降 政院稅改預定99年實施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08年 2月20日電)財政部長何志欽今天指出,「輕稅簡政」所得稅制改革方案規劃將綜所稅最高級距稅率從現行百分之四十降為百分之三十七點五,薪資特別扣除額及殘障扣除額均提高為十萬、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從每戶二萬五千元改為每人二萬五千元,標準扣除額單身者提高為六萬,有配偶者提高為十二萬元。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輕稅簡政」所得稅制改革方案規劃,何志欽及財政部次長張盛和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做進一步說明。 何志欽指出,由於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將於民國九十八年底屆滿,預估將增加一千五百億左右稅收,提供政府全面稅改契機,在總體稅收不變的前提下,財政部提出「低稅率、廣稅基、簡稅政」的「輕稅簡政」規劃。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擬由現行百分之二十五大幅調降為百分之十七點五,並取消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所稅規定。 張盛和指出,稅改修法通過後,營所稅的名目稅率就等於實質稅率,企業不必再找會計師做租稅規劃,有助於租稅透明並提高國際競爭力;目前香港公司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七點五、新加坡為百分之十八,韓國打算從現行的百分之二十五降到百分之二十,調降公司所得稅符合國際趨勢。 個人綜合所得稅率規劃從現行的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三、百分之二十一、百分之三十、百分之四十,分別降為百分之五點五、百分之十二、百分之十九點五、百分之二十八、百分之三十七點五。 薪資特別扣除額從現行的七萬八千元調整為十萬元;殘障特別扣除額從現行的七萬七千元調整為十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從「每戶」二萬五千元調整為「每人」二萬五千元;現行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為四萬六千元、有配偶者為九萬二千元,新稅制將分別調高為六萬元及十二萬元。 張盛和表示,標準扣除額目前占所有所得稅申報戶的百分之六十七,這百分之六十七的申報戶當中還有百分之六十五屬中低收入所得者,因此稅改方案有助於降低中低所得者稅賦負擔,這是全民都受惠的稅改方案。 何志欽指出,此稅改規劃經過專家學者團隊三個月的研究,經估算新稅制實施僅損失二十億左右稅收,政府是量力而為,若稅改可以落實,將有助於加速固定資本形成,讓實質及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加速成長。 何志欽說,配合促產條例落日,經濟部將修訂產業三法(產業創新加值條例、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產業發展基本法),財政部將修訂所得稅法。今天院會討論時,行政院長張俊雄也特別指示相關單位要儘速完成修法,送立法院審查。若立法時程一切順利,預訂在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新稅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