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網路地產王發布日期:2015/04/08
嫌惡設施全都錄 10月上路(網路地產王)
所謂千金萬屋、萬金買鄰,買房最怕鄰近嫌惡設施!為此,內政部地政司2014年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擴大嫌惡設施解釋範圍,讓購屋資訊更透明,該法預計今年10月上路。 之前,藝人周杰倫的母親購入房產,開窗卻看見墓仔埔,憤而向建商求償但敗訴,很多人買房後,才驚覺不知道「鄰居」是誰,衍生購屋糾紛。太平洋房屋資深協理蔣美龍表示,攤開不動產說明書草案會發現,除了大眾認定有礙健康的高壓電塔、影響風水的殯葬設施外,連公(私)有市場、超級市場、學校還是警察局,這類民眾認為為生活帶來便利、方便的設施,未來也要列入「應告知設施」。 蔣美龍認為,上述設施會對居住品質造成何種影響,其實非常主觀,市場帶來便利也有吵雜,但無論如何界定或分類,房屋周邊嫌惡設施之存在確實會影響房地產的交易,實務上有其必要性。 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解釋,本次修正增列設施,要將會影響買受人的因素悉數列入,無論好壞,增訂範圍不限於負面的嫌惡設施,也包含具有正面影響的機構,都是希望健全交易制度,減少事後糾紛產生。 針對房仲反映增訂設施太多,無法詳列告知民眾而產生反彈,施明賜說,制度改變勢必會造成從業人員負擔,但為保買方權益,勢必得增訂載明事項。施明賜強調,依照《民法》規定,賣方必須盡到善良管理人的責任,但調查責任也不是無限上綱,未來會視情況擬周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