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經濟日報發布日期:2014/02/21
北市 嚴管土地使用分區(經濟日報)
台北市政府將強力監管土地使用分區是否依規定使用。台北市都發局昨(19)日宣布,從今年3月1日起,除了原有的工業區土地不得做為住宅區外,再擴大包括商業區、娛樂區、工商混合區等,且將以繳交保證金和延長退還保證金年限方式,加強遏阻違規興建住宅。 都發局指出,這次擴大管制範圍有六個地區,包括中山區金泰段、內湖區舊宗段和潭美段、南港區南港段、士林區福林段、北投區洲美段及文林段,粗估面積至少逾50公頃。 都發局官員強調,此舉是要向建商宣示,市府已注意到有土地不當炒作的情事,希望業者不要違規,避免讓消費者買房後與建商發生糾紛,同時也防止破壞都市計畫規劃原意及房地產交易不公現象。 都發局長邊泰明說,除原規範外,此舉將擴大都市計畫管制不准許作為住宅使用的其他使用分區都納入管制,希望再加強防止違規及變相使用。 台北市建管處處長張剛維指出,新規定將擴大管制範圍內新建案,只要單戶面積小於200坪,一律於領取使照前需繳交保證金,且退還年限從三年延長為六年,申請合法使用屬實或六年內沒有違規作住宅使用者,將無息退還。 此外,為防堵不法建商將不得為住宅使用地區開發作為住宅使用,今年2月7日再發布「台北市不得為住宅使用地區申請建築許可處理原則」,以繳交保證金、延長退還年限及在建物登記謄本註記「不得作為住宅使用」,以加強扼阻違規使用,預計3月1日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