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中廣新聞網發布日期:2013/03/06
政府試辦以房養老 測試民眾接受度
「政府試辦以房養老 測試民眾接受度」(戎華儀報導) 內政部宣布「以房養老」試辦方案三月一號上路,民眾可以把房屋抵押給政府逆向貸款換取老年生活費,到民國一百○六年為止總計提供一百個名額供年長民眾參加,要挑戰民眾「有土斯有財」的觀念和信任政府的程度。不過符合參加資格的民眾還是少數,符合資格又有意願的人更是少數中的少數,政府踏出第一步,也在試水溫。 有興趣的民眾可能會在意,房子抵押給政府可以拿多少錢。內政部將依照年齡和性別的平均餘命,以及民眾持有的房屋市價計算,可以領到過世為止,同時考慮物價漲幅,每個月給付金額每年增加1%。名下擁有的房子市價越高,每月可以領的錢也越多,但是女性平均餘命比男性長,所以男性能拿的金額會稍微比女性多一點。 內政部長李鴻源舉例:『所以譬如說,一個七十歲的老人,他的不動產現值是一千萬台幣,這位假如是男性的話,他每個月可以領到三萬四千八百元,假如是女性的話,她每個月可以領到三萬○三百元。而且不動產的價值越高,每個月的給付金額也就會越高,同樣是七十歲的女性,假如她的不動產的現值是新台幣五百萬元的話,她每個月可以領取一萬五千元;假如是七百萬的話,是兩萬一千一百元;九百萬的話是兩萬七千兩百元。』 李鴻源:『這個沒有公平不公平的問題,因為你的房子在鄉下,價值就比較低,但是相對的你鄉下的生活費也比較低,所以我們是完全用你的房子的價值跟你的年齡、你的條件來...這都是精算出來的。當然你的房子的價值高,每個月領的錢就高。』 李鴻源表示,國外的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將抵押的房屋視為金融商品,不過我國首度試辦的特色是當作一種社會福利措施,因此假如參加以房養老的民眾未來出現失能症狀,需要使用長期照護服務,長照的自行負擔費用就不用自掏腰包,政府除了給你抵押房屋每個月給的生活費外,另外會幫你付長照服務費用。 這樣的福利會引起民眾的興趣,但目前試辦的參加條件嚴格,如果申請核准參加試辦之後,參加的資格改變,也不能繼續參加,必須終止抵押,把所領的錢還給政府。 參加的資格有三,一是年紀在六十五歲以上;第二,是不能有法定繼承人,所以父母、配偶、子女或兄弟姊妹如果還在世,都不能參加,假如結婚或老來得子,也不符資格。第三,單獨持有不動產,不能有任何借貸,也不限於一筆房屋和土地,但是不動產的總價必須低於各地方政府規定的中低收入戶的標準,例如台北市今年規定中低收入戶擁有的不動產價值,上限是七百七十六萬,台中市、台南市、高雄是和台灣省規定是四百八十萬元。 根據內政部的戶政資料統計,全國六十五歲以上,戶口只有自己一個人的民眾有十一萬人,如果再扣掉有法定繼承人和名下房地產超過中低收入戶標準的,目前缺乏資料比對,但人數一定更少。 李鴻源表示,如果民眾參加情況踴躍,將以沒有領取任何政府補助、救助、津貼者為優先。 其實,如果一位長者沒有財產繼承人,名下的財產本來就會收歸國有,因此符合資格的年長者參加以房養老,確實可以讓自己的晚年手頭更為寬裕,又可以住在自己的家中,也符合就地安老的趨勢。內政部也期待如果試辦成效好的話,未來可以開放讓民間銀行承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