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自由時報發布日期:2007/12/28
南港經貿園區 給予25%容積獎勵
歲末年終容積獎勵大放送,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為了加速南港經貿園區開發,鼓勵部份經貿段的地主把土地所有權移出,既不限制移出地點,更給予25%的容積獎勵,該案順利通過後將可以加快經貿園區第二代展會中心周邊的商業區都計變更。 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昨天討論「配合第二代展會中心變更台北市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C12、C13街廓商業區及周邊商業區細部計畫案」,針對第二代展會中心預定地(現址南港國小)西南側L型0.46公頃的私有地(地區編號A)都更作業討論,A區位置為南港區經貿段53、53-1、53-2及部分55地號土地,都委會決議讓A區地主優惠25%的容積獎勵,若A區移出300坪至北市他區,可享有375坪的容積。 此外,都市發展局也規劃與A區相隔南港路的南側地區編號B、C商業區街廓一起進行更新,因此A區地主若將容積移入,不僅可以享有25%的容積獎勵,B與C也可擁有整併容積獎勵,如A區地主移出300坪至B,除了A區地主可以享有375坪的容積外,B區還可以依照整併比例取得容積獎勵約37.5坪,對於雙方地主均獲益匪淺。 都市計畫委員會認為,南港經貿園區未來是台灣的國際門面,加上南港展覽館明年開展在即,因此,一定要加快更新作業,給予更高的獎勵誘因,讓私有地的地主把容積移出;不過,都市發展局表示,A區共0.46公頃,若要移出必須二、三百坪的坪數一起移出,不能零星坪數移出。 都市發展局規劃,A區若能有效移出容積至B、C區,B、C區未來將蓋大型商業大樓,一至三樓建蔽率放寬為60%,四樓以上則維持45%,將是13至14層樓的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