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中央通訊社發布日期:2007/11/09
法拍房屋 申報契稅有訣竅
法拍房屋 申報契稅有訣竅 (中央社公關稿平台20071109 14:20:18彰化訊)彰化縣稅捐處表示:向法院標購房屋,買受人應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之鄉鎮市公所申報契稅;拍賣之房屋,如拍定價格低於標準價格時,買受人可選擇按較低之拍定價格計課契稅,以節省稅負,又若拍定價格高於標準價格,除當事人自願以拍定價格繳納契稅外,仍可選擇按較低之標準價格課徵契稅。  稅捐處籲請民眾對契稅如有任何疑問,歡迎向該處洽詢。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總處0800-476969、員林分處0800-086969471、北斗分處0800-086969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