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聯合報發布日期:2011/06/25
「容積銀行」闢財源 年底開張(聯合報)
政府籌措公共建設財源,想出新點子。經建會提議推出「容積銀行」,未來在任何重要交通建設或公共建設沿線周圍,透過都市計劃變更提高容積,多出來的容積可賣給建商,所得經費則專款專用於公共建設,不但可解決重大公共建設資金缺口,也能促進地方發展。 明年度重大公共建設需2600億元資金,目前經建會只取得1200億元預算額度,為了弭平資金缺口,經建會副主委黃萬翔提出「容積銀行」概念,未來透過出售公共建設周圍容積籌措經費,黃萬翔認為,這是一個合理公平的財務觀念。 黃萬翔表示,目前「容積銀行」正由內政部制定「增額容積出售辦法」,預計年底可以出爐,報院核准,不需涉及修法,只是一個作業觀念的改變,讓作業程序統一,讓要做的單位或地方政府可以遵行。 以捷運建設來說,政府花大錢蓋了捷運,但是以往收益的卻是捷運沿線地主。黃萬翔表示,蓋捷運的錢是全民出的,如果收益只是少數幾個人,公平性有問題,容積銀行實施之後,捷運建設以前的容積是地主的,建設以後容積是全民的。 有土斯有財,黃萬翔表示,容積賣的錢可成立一個基金,未來專款專用,用在捷運或其他交通建設經費,全台都適用。 外界認為中南部容積根本過剩,沒有使用到容積銀行的必要,黃萬翔表示,如果是成功的交通建設,就會吸引人想住在附近,自然就會有容積的需求,因此容積銀行不會是只有台北市和新北市才用得到,而是全國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都用得到。 黃萬翔表示,不只是捷運和高鐵等交通建設,博物館、音樂廳等公共建設附近,也是大家喜歡的住家環境,都會吸引建商想在附近蓋房子,都可以適用這套容積銀行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