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台灣新生報發布日期:2010/07/24
房屋雨遮爭議 吳揆:有物就登記(台灣新生報)
雨遮是否登記所有權引發爭議,行政院長吳敦義昨天說,雨遮佔太大比例沒有道理,但通通不登記也會造成糾紛。他說,有物就應該登記,已經請內政部和建商公會研議,並獲得共識。 內政部原擬將房子的雨遮不登記所有權,但引起建商公會不同意見。吳敦義晚間說,從公平眼光來看,凡是不過份或必須的陽台、雨遮,有物就應該登記,但是價錢必須分開計算。 吳敦義舉例,草繩綁在螃蟹上,秤重量的時候,螃蟹重量當然附加一條繩子的重量,如果只綁一條繩子,大家覺得合理,如果用很多繩子綁螃蟹,結果螃蟹一斤、繩子半斤,這就是不公道,也是吃人。他說,雨遮與陽台所占的比例,應該在大家可以容許範圍內,這樣才是公道。他說,會請內政部與建商公會朝這樣目標規劃,並且已經獲得相當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