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聯合報發布日期:2010/06/22
大陸黨政軍現職 不得在台置產(聯合報)
內政部昨天發布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新規定,明訂大陸黨政軍現職人員不得取得或設定不動產物權,並且建立更嚴謹防弊機制,將限制提前移轉房地產的「預告登記制度」,防止中資來台炒作房地產。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政府自九十一年開放大陸人士來台購買房地產,迄今已九年,但是由於誘因不足,申請案約五十件,成案僅十八件,未來的規定更嚴格,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的申請將更少。 內政部在行政院核定「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後,昨天發布新規定,明訂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住宅用的不動產,在登記完畢後三年內,不得辦理土地權利移轉的預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