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工商時報發布日期:2010/06/08
都更立法屆10年 申請案件近千(工商時報)
都市更新今年進入都市更新條例立法10周年,台灣已邁向都更島的階段,迄今,全台申請都更案,已大大小小近1,000個。內政部營建署最新統計,截至2月底止,全台已核定實施且已完工的都更案,共有125個,施工中、未動工但已核定公布實施者、有234個;加上整合中、報核中、已審定等,全台總共有661個,是已完工或進行中的都更案。 其中,台北市是都更政策效果最顯著,至2009年底,台北市已核定實施的都更案共90件。近幾年來核定都更案的速度,呈逐年遞增的趨勢,在總計90件已核定實施的都更案中,面積有29.5公頃、創造出不動產價值達2,460.82億元。顯示台北市推動都更,有開花結果的成效。 但是都更目前最大難題,是釘子戶或「都更霸」、行政審查效率低。 中華民國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王光祥表示,現在政府愛台12建設也列入都市更新,而且愈來愈多的公有地都結合都更政策,希望吸引外資參與。不過,都更法令仍面臨容積獎勵不夠多、審查時程冗長、釘子戶等問題。 此外,容積獎勵也是值得探討的議題。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理事、前財政部國產局局長李瑞倉表示,日前台北市長郝龍彬說要給予30年以上老房子最高2倍容積獎勵,「萬萬不可,這樣會寵壞地主。」政策是不宜隨便開支票的,畢竟政府的資源有限。 營建署前署長、台北市不動產及土地資源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光雄也直言,現在建商和都更實施者推動都更,最煩惱的是「都更霸」、釘子戶的問題,這部分政府主管機關應有強制徵收的公權力介入。可是,台北市要給2倍的容積獎勵,這萬萬行不得,試問:「以後30年又要再都更的時候,政府拿什麼來獎勵?」 以香港城市更新局的作法來說,就並把原來的住宅區、放寬為「多元化」使用並給予商業、辦公、娛樂等使用功能,給予開發商誘因。因此這種作法,就值得台灣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