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台灣新生報發布日期:2010/05/26
海砂屋不重建 遞減容積放寬比率(台灣新生報)
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天通過海砂屋建物善後處理準則。對未於公告日起五年內申請重建者,容積放寬比率將每年減少五%,以不低於十%為原則,期使所有權人儘速協定拆除重建。 台北市政府為輔導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善後處理事宜,去年十月二日公告修正「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針對八十四年一月廿三日前已申報勘驗,經鑑定屬高氯離子混凝土的建築物,採取稅捐減免、容積獎勵及補助費等方式,輔導進行修繕補強與拆除重建等事宜。 台北市都發局建築管理處表示,為明確規範實行細節,針對自治條例的鑑定原則、專案核准容積放寬的一定期限與容積計算方式,以及應進一步補強、或防蝕處理指定期限等處理辦法,訂定「台北市政府辦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準則」共八條,昨天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將於近期發布施行。 建管處主任秘書高文婷表示,海砂屋建築物及土地都屬私權範疇,補強或重建,大多因建物所有權人意見分歧,雖多次協調仍難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