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自由時報發布日期:2010/05/17
銀行搶客戶 房貸寬限期拉長(自由時報)
央行緊盯各銀行的房貸,禁止殺價競爭,有銀行因此從寬限期著手,以長達5至7年的寬限期,搭配利率遞減設計吸客,不少經濟負擔沉重、優惠期又屆滿的房貸戶,因此願意轉貸,以降低家中經濟負擔。 銀行主管指出,過去申辦房貸,多會比較「誰的利率低」,但現在在主管機關嚴控下,首段優惠利率最低不會低於1.5%,而且最多只有半年,通常優惠期過後,利率水準就會直逼2%,接下來甚至達2.2%至2.3%,因此,要比較哪家銀行利率較優惠,千萬不能只看第一段,而是須看未來加碼的幅度。 以申辦500萬元房貸為例,若採本息均攤方式計算,前6個月利率1.6%、第7至24個月1.8%、第25個月起2%三段計算,三段期間內,每月的本息負擔分別為2萬4,358元、2萬4,812元及2萬5,239元。 如果優惠期過後,後段房貸利率跳上2.3%,每月更須繳給銀行超過2萬7,000元,對一個月薪僅5、6萬元的雙薪小家庭來說,這樣的負擔的確相當沉重。 因此,有銀行索性將寬限期拉長,用時間換取經濟上的寬裕,大台北銀行近來就主打5年、7年的寬限期專案,採取「前高後低」的利率遞減規劃,前5年搭配使用寬限期,年息2.2%,第6年起恢復本息均攤,利息降至1.98%,吸引不少利率優惠期、寬限期已過的房貸戶轉貸。 大台北銀行解釋,前5年只付息不還本,以貸款500萬元為例,可將每月負擔降至不到1萬元,僅需9,167元,之後第6年起,每月則恢復本息均攤,須負擔2萬5,247元,但該銀行鼓勵房貸戶,前5年有獎金、額外結餘時就多還本金,將可降低第6年之後的每月還款負擔。 銀行主管提醒房貸戶,寬限期不是不能辦,但絕對要慎重,因為寬限期間輕鬆的背後,也等同於「延後付款」,如果房貸戶自制力不足,寬限期內沒有積極儲蓄、以獎金提前償還本金,等於5年的寬限期過後,原本的500萬元房貸還是欠500萬元,對房貸戶而言,可能會衍生極大的挫敗感,且繳給銀行的總利息也會增加,提醒使用寬限期的房貸戶,務必強迫自己積極儲蓄、有餘錢就快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