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聯合報發布日期:2010/04/26
北市都更兩倍容積獎勵 百萬人受惠(聯合報)
台北市政府昨天宣布住宅政策利多,將協助屋齡卅年以上的「中低樓層老舊建物」進行更新重建,讓住戶可「舊屋換新屋、坪數不縮水」,區段較好建物,還可以再加一個停車位。預估北市將有廿萬戶、約一百萬市民受惠。 全案為五年專案計畫,凡基地為完整街廓或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約六百零五坪),一半以上住戶同意均可提出申請。但基地內四、五層樓面積需達基地面積三分之一以上。 台北市長郝龍斌昨天宣布政策,郝龍斌說,北市三成四房屋是超過卅年的老舊建物,其中不易更新的四、五層樓約占八成、廿九萬戶。 他說,老舊建物戶數多、整合困難,加上現況容積高於法定容積等原因,更新後坪數變小,住戶也無法負擔更新後的高房價,導致四、五層樓老舊公寓難以更新。 對此,市府決定以「都市計畫專案變更」,來解決這些問題,給予中低樓層老舊建物最高兩倍法定容積,或原容積加上零點五倍的法定容積,希望透過放寬更新容積獎勵,加速市內老舊公寓改建。 市府都市更新處長林崇傑說,老舊建物更新後,規定戶數必須高於原戶數量。市府也鼓勵住戶自組更新會,每案更新前期整合及規畫費用,市府最高可補助五百廿萬元,另外請「都市更新學會」協助住戶自組更新會。 更新處以大同區承德路一帶四、五樓公寓為例,基地面積三千二百零三平方公尺,都更舊制容積獎勵約只有百分之卅二,分回廿二坪,但新案實施後,每戶可分回廿四點二坪,外加車位,還不含公設比。 更新處科長簡瑟芬表示,試算廿九萬戶約有七成廿萬戶,更新改建後房價每坪可賣到五十萬元,可免費換新屋再加一車位。 另九萬戶受限所住地段地價較便宜,建商改建利潤不符成本,更新仍需付費。市府建議這些住戶,可先申請拉皮補助,整建部分也可向「崔媽媽基金會」或更新處提出申請。 市府近期將展開與產業界、學界及各更新地區的說明會,蒐集相關意見後,提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專案報告,預計八月一日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