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聯合報發布日期:2010/04/19
公告地價 機動調整(聯合報)
為防止投機客炒作地皮,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內政部將配合「健全房市方案」,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將現行每三年調整一次的公告地價,或每年元月公告一次土地現值,責成地方政府機動調整,讓投機客付出較高成本。 江宜樺指出,行政院原則同意,由內政部配合修正「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明文要求每筆不動產交易都應核實申報,讓消費者取得最透明的房屋交易資訊。 江宜樺表示,現行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每三年公告地價,作為課徵地價稅的基礎,每年元月一日公告土地現值,用來作徵收土地、徵收補償及課徵增值稅的標準,由於目前地價稅與土地增值稅都偏低,因此有些投機客藉機炒地皮,若是能授權地方政府做機動調整,實際反映地價,將有助於遏止投機客炒地皮歪風。 至於機動調整,要多久才調整一次地價或公告現值? 內政部官員表示,可由地方政府針對土地異常飆漲地段做考量,例如天母某地段地價過高,交易頻繁,地方政府即可機動調整,適時反映地價。 他說,機動調整公告現值、地價稅,一方面可以讓投機客付出較高代價,一方面也能增加土地增值稅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