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中國時報發布日期:2010/03/16
不動產養老 先試辦近貧老人(中國時報)
政府推動「以房養老」政策,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內政部建議,希望擴大層面,朝「以不動產養老」可行性評估,讓沒有房子卻只有土地的人,也可利用土地取代房屋。江宜樺強調,無論「以房養老」或「以不動產養老」,都會先採試辦方式實施。 政府推動「以房養老」,經濟建設委員會一月廿九日召開協調會議決定,最快明年試辦,擬優先對有房、無現金(如無低收入戶補貼)的近貧老人試辦,可行方案包括反向貸款、售後租回兩種模式。 經建會表示,以房養老出發點,主要希望協助「house rich、cash poor」(有房卻沒現金)的近貧老人,例如獨居、無繼承人的老榮民,即便擁有不動產,但若不動產公告現值又剛好超過低收入戶門檻,以北市為例為超過新台幣五百五十萬元,即無法領取低收入戶津貼。研擬以房養老,提供近貧老人取得現金的選擇。 經建會官員表示,經建會上次召集內政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討論「以房養老」政策,當時金管會方面建議,可以採取「反向貸款」與「售後租回」二種模式,售後租回係指近貧老人,把房子賣給壽險公司後,再以房客身分向壽險公司承租;反向貸款即是近貧老人,以房屋為擔保品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每個月從銀行端領取生活費,身故後銀行再就擔保品進行清算。 經建會官員表示,針對上述二個方案,內政部目前正在研擬配套機制,初期可能會先選擇特定地區近貧老人進行試辦,試辦後若反應熱烈,則會考慮擴大試辦規模,至於,未來有哪些金融機構將受理相關申請,目前還在跟金管會協調中。 江宜樺表示,內政部也希望擴大層面,讓一些只有土地卻沒有房子的人,也可用不動產來為自己「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