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經濟日報發布日期:2010/03/12
央行:投資客認定 統一標準(經濟日報)
中央銀行針對房價偏高問題再度出手,相關官員透露,央行匯集各銀行提供的豪宅及投資客定義及放貸條件後,昨(11)日發出說帖,建議由金管會及銀行公會建立一致規範,避免因為各銀行條件不一,出現認定上的疑慮。 消息人士解釋,央行主要是希望銀行對投資客及豪宅的認定標準有一致性規定;至於放貸成數或利率,基於利率自由化及市場競爭,仍由各銀行自行決定。 銀行公會也已請專家學者參考國外作法,並以國內房市及經濟情況為基準,訂定認定原則,包括總價或市價多少以上算豪宅、持有幾棟房子應視為投資客,未來將訂定標準。 為回應主管機關要求,包括台灣銀行在內的八家公股行庫,昨天也發布新聞稿,強調會限縮對投資型和高價房貸的授信條件。 銀行主管指出,台銀是龍頭銀行,常被認為是政策傳令兵,台銀首度針對投資客定義和貸放條件發新聞稿,各銀行難免也要跟進配合表態。 根據八大行庫昨天公布的豪宅及投資客定義,多數定義名下有第二戶以上房子,便算是投資客,貸款成數最高七成,利率則較一般房貸高出0.25至0.5個百分點。 至於豪宅的認定,台北縣市除了台銀以8,000萬元為基準,其他行庫均以1億元為準;其他地區則是5,000萬元,華銀及彰銀還加上坪數限制,強調超過100坪才算豪宅。各銀行對豪宅貸放成數介於六至七成,利率則比一般房貸高0.3至0.5個百分點。 兆豐銀指出,針對1億元以上的豪宅貸款最高核貸六成,且不提供只付利率不還本金的寬限期;若屬投資型房貸,也就是非自用住宅,目前兆豐銀僅對台北市及台北縣捷運周邊房屋核貸,貸款成數最高七成,利率按一般房貸利率加碼0.2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