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聯合報發布日期:2010/03/10
財部 暫不考慮課空地稅(聯合報)
為有效遏止房價飆漲,是否應開徵空地稅?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空地稅加徵倍數為地價稅基本稅額的2至5倍,依現行地價稅基本稅率為千分之10,若依最高倍數計算,加徵的稅額僅是申報地價的千分之59,在公告地價偏低下,因不致造成空地地主的沈重負擔,恐難發揮促進土地利用的政策目標。 李述德此語意味著財政部暫不考慮課徵空地稅,因為課徵空地稅對抑制房價並無助益。 立法院財委會今上午邀請相關主管機構針對房價飆漲提出具體方案進行專案報告。李述德表示,為有效遏止房價飆漲,已要求公股銀行對於投資型個案,應斟酌降低核貸成數、提高利率,或是縮短寬限期,以防止客戶短線操作套取銀行資金運用。 李述德指出,空地稅是對可利用而逾期尚未利用,或作低度利用的私有土地所課徵的稅負,以加重空地地主的土地持有成本,迫使地主出售閒置土地或作建築使用。 台北市與高雄市在民國69年曾實施過私有空地限期建築使用,但因70年起經濟持續不景氣,房地產陷入困境,行政院在74年即核定暫停徵空地稅。李述德指出,依北、高兩市的實施經驗,因空地所有人持有空地不積極利用之下,或是具有投機心理,或因所有權人主觀因素導致無法作建築利用,因此若要實施空地稅,需有相關的條件規範,否則恐會引發民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