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網路地產王發布日期:2009/11/02
凶宅要講明 自首無罪抓到雙倍(網路地產王)
發生過重大刑案的房子靈異事件不斷,許多買主深怕觸霉頭、避之唯恐不及,曾發生過賣方、仲介刻意掩蓋凶宅事實,讓買方「撩下去」事後發現爭執不休案例,房仲業者表示,法規有載明房子過去若有兇殺案件必須言明在先,事後被抓到、買方可要求退費甚至賠償。 ■ 定型化契約規定 凶宅要註明   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協理邱千惠表示,凶宅和輻射屋、海砂屋不同,儘管法令沒有明文規定,凶宅屬於瑕疵屋,但為顧及客戶感受,各大具規模房仲業者,都會在「標的物現況說明書」中註明凶宅調查項目。   賣方必須在這欄表明「過去從來沒有發生過自殺、他殺、任何兇殺案件或任何特殊事故等」,如果事後發現與事實不符,買方可要求解約退款或降價,甚至賠償,這屬於定型化契約的一部份。 ■ 怕買到凶宅 先上台灣凶宅網   中信房屋行銷部副理江龍名說,關於凶宅、每個人心中自有一把尺,怕買到凶宅,就只能事前多做功課,例如可以上台灣凶宅網,查詢登錄過的凶宅,或者是向當地鄰居、派出所、里長探聽,畢竟買屋是人生大事,事先麻煩總比事後後悔好。   江龍名也說,對於一些對凶宅完全不忌諱的買方,可說是賺到,一般來說,誠實、願意告知是凶宅的賣方,都會將售價標的比同區域房子低,如果是自住、又不忌諱,或許還能在高級區中買到相當便宜的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