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媒體:經濟日報發布日期:2009/10/28
想轉貸 考慮違約金成本(經濟日報)
部分房貸已過優惠期的房貸族,眼看要繳交3%以上的高利,加上目前市面優惠房貸商品五花八門,難免想替房貸「搬家」;銀行則提醒,房貸族不要只被年息1.6%以下的優惠房貸吸引,除了搞清楚自己是否符合申貸條件,也要試算總費用是否較省錢。 多數1.6%以下的優惠房貸要求申貸人要具備上市櫃公司正式員工、年薪80萬元或不動產坐落位置佳等條件。以一銀日前推出九成額度、1.51%的優惠利率房貸為例,就規定不動產座落地最好位於捷運站、公園或好學區500公尺以內。 銀行主管指出,房貸轉貸目的就是希望節省房貸開支,除了符合優惠房貸的條件身分,如果平均利率減碼幅度不到0.5個百分點,代表轉貸並不划算,因為屋主也要把轉貸可能衍生的額外費用考量在內。 例如轉貸要注意是否有「違約金」,這通常是轉貸付出成本最多的部分;房貸族如在規定期限內轉貸,依規定必須支付提前清償違約金,金額大約是貸款金額的0.5%至1%,假設屋主貸款金額為600萬元,違約金就達6萬元。 北富銀建議,房貸族不妨在優惠期過後,先與原貸款銀行要求減免利率,如果銀行不答應,可等到綁約期限過後再轉貸。